化學性眼外損傷
發布日期:2017-04-10 作者:陳翔
概 述
化學性損傷分爲兩大部分,其一爲T業生産使用的原料、制成的化學品或剩餘的廢料接觸眼部引起化學性結膜角膜炎、眼灼傷:其二爲有毒化學物質通過身體吸收引起急性或慢(màn)性中毒而發生的眼部病變。前者稱接觸性眼病,後者稱中毒性眼病。緻眼損傷的化學物質主要爲酸和堿類物質,其次爲金屬腐蝕劑、非金屬無機刺激及腐蝕劑、氧化劑等。
診斷标準
1、我國眼燒傷分度标準見(jiàn)表
2、眼部燒傷面積計算
(1)燒傷面積≤1/4,爲+。
(2)燒傷面積>1/4,≤1/2爲++。
(3)燒傷面積>1/2,≤3/4爲+++。
(4)燒傷面積>3/4,爲++十十。
分别計算眼睑、球結膜及角膜情況。
治療原則
1、化學性結膜角膜炎和眼睑灼傷應積極對症處理,脫離(lí)接觸的化學性物
2、眼球灼傷應立即就近沖洗,仔細檢查結膜穹隆部,去(qù)除殘留化學物質。
3、中和治療、前房穿刺、球結膜切開,早期大量維生素C運用。
4、預防感染,促進創面愈合,防止睑球粘連和其他并發症。
5、散瞳,可用l%阿托品,防止虹膜後粘連。
治好标準
1、力争恢複一定的視功能。
2、盡力恢複角膜的透明度。
3、眼球形态完整。